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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双突煤矿处罚9矿次,罚款975.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8人次

日期:2023-05-29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责任编辑:朗朗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召开煤与瓦斯突出防治专项监察工作总结和灾害治理工作推进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辖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灾害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发生。5月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召开煤与瓦斯突出防治专项监察工作总结及灾害治理工作推进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巍,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社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煤与瓦斯突出防治专项监察工作总体情况,以及此次专项监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韩城矿业公司桑树坪煤矿就煤与瓦斯突出治理进行了经验交流,韩城市应急局、印台区煤炭局汇报了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中煤科工孙四清教授作了煤与瓦斯突出防治专题技术讲座。通报指出,这次煤与瓦斯突出防治专项监察覆盖了我省全部双突矿井,检查9处矿井累计查处各类一般隐患285条,重大隐患6条,责令停产整顿3矿次,停止采掘工作面17个,停止使用相关设施和设备57台(套),行政处罚1052.4万元,对煤矿处罚9矿次,累计罚款975.5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8人次,累计罚款 76.9万元。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两个至上”,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做到安全理念不动摇、安全工作不松劲、安全投入不降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坐不住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从严从实抓好煤与瓦斯突出灾害治理工作。一要突出瓦斯灾害超前治理,强化治本攻坚。要抓早抓小抓预防,要探明地质情况,坚持源头治理,统筹灾害治理与采掘接续,优化矿井开拓布局。二要突出抽采达标,强化瓦斯治理。要坚持“抽采达标、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瓦斯治理方针,按规定测准各水平、各煤层的瓦斯含量、压力等防突参数,准确确定突出预测敏感指标及临界值。要提高抽采效果,做到“钻到位、管到底、孔封严、水放通”。要紧盯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巷道贯通、过应力集中区和地质构造等关键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安全风险。三要建立和完善瓦斯抽采打钻视频信息,落实“一钻孔一工程,一钻一视频”要求;各煤矿要狠抓问题整改工作,坚持一般隐患不过周,重大隐患不过月,按照“五落实”要求彻底整改到位,做到问题隐患整改闭合。

会议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考察事故抢险工作时的指示精神,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杜绝出现安全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治、治而不实,杜绝出现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假落实、落实不到位盲目组织生产。一要加快推进灾害严重矿井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要积极推广新装备、新工艺,从优化生产系统、减头减面和减人入手,优先实现采掘工作面机械化和信息化,到今年底掘进工作面实现锚掘一体化,采煤工作面超前实现液压支架,消灭单体支柱,要推广使用智能化通风系统,推广使用激光瓦斯探头,对井下重要密闭墙实现实时监测,逐步向智能化矿井迈进。二要加大推广灾害治理新技术应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推广规划区地面预抽、准备区联合抽采、生产区井上下抽采相结合的“三区联动”瓦斯治理模式;坚持区域措施为主,能在地面治理的不在井下治理,坚定不移的推广顶板水力压裂等先进技术,做到地面应压尽压,严禁以局部措施代替区域治理措施,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必须开采保护层。三要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灾害严重矿井必须建立健全灾害防治队伍,配齐配足灾害治理人员和灾害治理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每矿要选录至少5名大学生,确保矿井灾害治理能力与灾害严重程度相匹配;狠抓矿井标准化和C类矿井提升建设,到今年年底,灾害严重矿井标准化等级必须达到国家二级,C类矿井提升至少到B级,真正实现矿井本质型安全,为陕西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五职矿长、煤矿企业上级公司、韩城市、印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陕西局监察执法三处、四处负责人、双突矿井联系监察员、政策法规处、煤监处负责人,共9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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