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各大煤矿、煤炭化工企业:
接上级通知榆林煤炭网所属建设网站下面全部要求链接工商标识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营性网站发放“电子链接标识”,是履行国务院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职能的具体举措。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
电子链接标识的申请和发放,实行“经营主体申请,工商机关审核发放”的原则和方式。凡开设有网站(网页)并由陕西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登记注册的市场经营主体,均可向陕西省工商局申请电子链接标识,经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监分局审核通过后发放电子链接标识(代码)。申请者应将电子链接标识贴置在其开设网站(网页)的首页下方醒目位置。
企业需要增加企业网站工商标识请电话联系:19809128005
榆林煤炭网运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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