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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污与降碳的协同效应正在显现

发布时间:2024-04-11

“2013年《大气十条》实施以来,通过大力推进能源产业和运输结构的调整,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全国燃煤锅炉从将近50万台降低到目前不足10万台,北方地区完成了农村散煤治理一共是3500万户,10.5亿千瓦的燃煤机组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6.9亿吨的钢铁产能完成和正在完成超过低排放改造,淘汰老旧及高排放的机动车超过3000万辆。”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在中国清洁空气政策伙伴关系(CCAPP)2023年度会议暨《中国碳中和与清洁空气协同路径(2023)》报告发布会上说。

“经过初步测算,这些结构调整的硬措施减少了煤炭的消费量5亿多吨,排放二氧化硫1100多万吨,氮氧化物500多万吨,协同减排二氧化碳排放10亿吨以上。”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称,降碳与减污之间产生了很好的协同效应,2013~2022年PM2.5的年均浓度下降了57%,重污染的天数减少了92%,我国成为全球大气污染治理最快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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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改善呈现多个亮点

2022年,全国及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物浓度相比2021年均有所下降。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年均浓度为29毫克/立方米,相比2015年下降35.6%;PM2.5年均浓度低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数量上升到253个,相比2015年增长139%。2015年至2022年,全国及各个重点区域的PM2.5年均浓度的三年滑动平均值呈现持续下降。

“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年平均浓度为145毫克/立方米,相比2021年上升了5.8%。”《中国碳中和与清洁空气协同路径(2023)》(以下简称《报告》)称,2022年O3浓度年评价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数量为247个,占比72.9%;全国城市O3超标天数占比为6.5%。从三年滑动平均值来看,2015~2019年间全国及重点区域O3浓度持续上升,而2020~2022年间则出现持平或者小幅度下降。2022年全国城市PM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占比为0.7%,相比2015年下降75%。

与此同时,重污染期间PM2.5浓度峰值也大幅下降。经过近十年的大气污染治理,我国空气质量的空间格局发生显著变化。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空气质量的改善依然任重道远,总体而言,目前还未摆脱气象影响性。

2022年全国平均PM2.5污染气象条件与2021年相比略偏不利。其中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气象条件有利于PM2.5浓度下降,PM2.5污染气象条件指数较2021年分别下降约6.1%和1.7%,较近5年平均分别下降5.4%和6.9%。

而京津冀及周边、成渝地区和汾渭平原的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近5年平均和2021年均偏差,有利于PM2.5浓度上升。O3气象条件评估指数分析结果显示,2022年5~9月全国平均O3气象条件较为不利,有利于臭氧浓度增加。转差的气象条件使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成渝地区2022年5~9月O3浓度同比分别上升8.5%、8.1%、3.0%、11.0%,较近5年均值分别上升2.7%、6.4%、2.1%、10.7%。

治理体系进一步深入

2022年,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和碳排放管理协同进一步深入。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7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发布《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提出,“开展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全社会在推进协同治理的必要性方面进一步加深共识,并围绕协同治理体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逐步形成4个重点研究方向。

“在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总体要求下,我国协同治理政策在实践中不断发展。”《报告》表示,以准入与考核等为导向的协同治理行政管制手段效能逐步发挥,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和产业园区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碳监测评估试点等工作稳步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相关内容纳入“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进一步优化。

以碳市场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激励政策在应用中持续完善和创新,建成全球覆盖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气候投融资试点涉及资金达2万亿元左右。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减污降碳社会治理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低碳技术目录、碳普惠、企业碳排放信息披露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地积极推进减污降碳工作落地实施。截至2022年底,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陕西、宁夏等省(区)正式印发了地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文件,推动地方实践工作。“然而,总体而言,我国城市碳达峰状态与经济水平、碳排放总量、PM2.5浓度达标情况等方面尚未表现出明显的相关性特征。”《报告》表示,2015~2021年间,全国33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仅有105个城市实现了PM2.5年均浓度和CO2排放量协同下降,与2015~2020年间数量持平;有9个城市的PM2.5年均浓度和CO2排放量均呈现升高态势,比2015~2020年间减少8个。大多数城市PM2.5浓度和CO2排放量未能实现协同下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亟须在城市层面进一步推进。

高碳行业结构转型有新变化

推动能源、产业、交通等高碳行业的结构转型、加大清洁低碳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是我国在推进碳中和进程中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发展的重要举措。

《报告》从能源、产业、交通等方面结构转型进程与治理技术发展进行了详细梳理,并分析识别我国在推进清洁空气协同路径中的潜在问题。

能源结构转型方面,结构调整态势出现新变化。在能源安全和能源转型“双重”刺激下,煤炭和新能源“双向”增长。2022年煤炭消费量占比56.2%,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7.5%,较2021年提高0.8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创新高,全口径并网太阳能、风电、核电、水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31.2%、16.2%、2.5%和1.0%,太阳能、风电发电量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2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煤电装机。作为能源转型进程中的“压舱石”,煤电建设出现新热潮。

产业结构转型方面,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较快成长。2022年,第二产业增加值由39.4%提高至39.9%,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4%,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15.1%提高至15.5%;新能源汽车产量700.3万辆,比上年增长90.5%。

交通结构调整方面,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居民绿色出行持续推进,全国累计117个城市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创建,46个城市获得“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97个城市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达到80%以上。交通能效与清洁能源替代稳步提升,乘用车行业平均油耗降低至4.10升/百公里,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降低至3.91吨标准煤/百万换算吨公里;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增长96.9%和93.4%,全国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520万台。

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方面,大力推进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截至2022年底,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3.65、3.93亿千瓦,装机规模均居世界首位。“沙戈荒”电站建设稳步推进,已有超过200吉瓦沙戈荒项目正在建设中。新能源消纳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风电平均利用率达到96.8%,光伏平均利用率达到98.3%。电力系统结构形态逐步优化,“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的电力流分布持续强化,新增投运的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3.51万公里,新增投运的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15531万千伏安。未来新型电力系统中,预计风光电量占比将达到70%,各类型火电承担调峰调频和提供惯量的重要任务。

可见,我国产业结构持续稳步调整优化,在多方面、多领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为实现高质量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因地制宜可深度改善空气质量

碳排放变化是反映区域低碳发展进程的基础指标之一。那么,当前我国各区域、各行业二氧化碳和大气污染物的协同减排进展如何?

《报告》称,2005~2020年全国大多数省(区、市)CO2排放呈波动上升趋势,能源大省和工业大省主导了我国CO2排放变化趋势。其中,电力部门是多数地区排放变化的主导因素,尤其是新疆、内蒙古、宁夏和山西等能源地区;工业部门是河北、河南、四川等地排放变化的主要贡献因素;北京、上海和广东等东部发达地区民用和交通排放贡献相对突出。

在此期间,全国绝大部分省(区、市)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其中25个省(区、市)完成了“十三五”区域碳强度目标。2005~2015年,我国已经有31个城市实现了经济增长和碳排放的强脱钩,185个城市实现了经济增长和碳排放的弱脱钩。

与此同时,土地利用变化与陆地碳汇也十分重要。自80年代开始,我国实施的一系列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如退耕还林)使得森林面积显著提升,森林面积的扩张等土地利用变化过程贡献了约44%的中国陆地生态系统碳汇。

1980~2019年间,中国陆地生态系统呈现出增加的趋势。我国现有森林中龄林和幼龄林占据着主导地位,处于生长阶段早期的森林一般具有更强的碳汇能力。

2000~2040年间,随着中国森林林龄增长,中国森林植被碳储量将增加。陆地碳汇是生态系统对外界干扰过程响应的结果,因此,将陆地碳汇长时间维持在较高水平,需要通过科学的森林经营管理措施来优化林龄结构,以便为“碳中和”目标中的工业减排赢得时间窗口。

不仅如此,《报告》称,2015~2021年间,我国工业和民用部门CO2减排与PM2.5污染改善呈现正协同效应,尤其是燃煤过程,显示“十三五”期间结构调整和散煤整治措施成效显著。道路交通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46%,但碳排放仍呈现较明显的增长态势。电力供热部门CO2减排与PM2.5改善呈显著负效应,这是由于近年来煤电规模持续增长以及气电的发展导致碳排放增加,而电力排放超低改造推动了PM2.5浓度下降。燃煤方面,超过三分之一的省(区、市)实现了CO2排放与PM2.5污染改善正协同效益。各省(区、市)燃油导致的PM2.5污染普遍下降,而绝大部分省(区、市)的CO2排放则呈上涨趋势。燃气导致的CO2排放普遍增加,但其作为清洁能源,对PM2.5污染的贡献增加不显著。

《报告》认为,实施因地制宜及突出重点的降碳减污协同路径,可为我国深度改善空气质量起到关键作用。

研究表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由于钢铁和水泥行业比重较大且难以脱碳,2060年碳中和目标下其化石能源比重仍高达43.6%,PM2.5暴露水平为14.4毫克/立方米;珠三角地区碳减排潜力主要来自电力和交通运输部门,化石能源比重可下降至15.9%;长三角碳减排潜力主要来自电力和工业部门,PM2.5暴露水平可下降至7.4毫克/立方米。

“电力行业能源结构转型和靶向治理是协同减排的关键举措,将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70%),大幅改善人口密集区域的空气质量,而高污染机组提前淘汰的靶向治理能够最大化协同改善效益。”《报告》称,终端用能电气化是电力以外其他行业实现碳及污染物协同减排的重要途径,以钢铁行业为例,绿电系统中大幅部署电炉短流程炼钢工艺,能够在2060年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