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本班组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辖生产范围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生产工具、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并教育工人注意环境安全,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隐患。
3、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导,并经常检查本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4、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5、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临时处理措施。
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本单位安全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2、根据设计要求,组织起草、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技术报告。
3、负责事故隐患治理,审核危险性较大场所的事故预案、各种技术性资料、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各种图纸的填绘。
4、依据设计、组织实行采区开采准备工作。
5、参加事故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技术事务。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职工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和矿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二、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矿每月组织2次全矿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学习各种法规,法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事故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增强抗灾,救灾的能力。
三、凡招收的新工人矿后,都必须经过为期72小时的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工作,否则要重新培训。
四、各炮工级要结合矿规纪和本组的安全情况,典型事例及“三大规程”,对新工进行岗前教育。
五、分到各组的新工,上岗前必须指定老职工带领井订立师徒合同,在现场实习四个月后才能独立工作。
六、特殊工种先烈培训,安全员、瓦检员、炮工、井下电工等,都要经过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安全员工岗位任责任制
一、安全员要不断加强业务技术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二、安全员必须熟悉此管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高效、迅速处理各种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三、负责本区域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守成整改任务。
四、遇有重大安全隐患而危及人身安全时应首先撤出所有威胁的人员,再迅速上报矿长。
五、协助安全和半生产搞好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六、安全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违章生产。
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出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章程制度。
二、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必须做到日清月结、账证相符。
三、各项开支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出,不得乱报、乱支,努力做到增收节支。
四、财务人员应每月五日前将上月收支情况向公司领导有关部门报送。
五、财务人员不得将公款私存,挪用及转借他人,否则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六、根据我国《会计法》、《档案法》应建立会计档案,规范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