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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走好老工矿区的“绿色转身”之路

日期:2024-05-08 来源:中国环境报 责任编辑:庞甜
        江西省萍乡市是我国以煤炭开采为主的老工矿城市,因煤立市、因煤兴市。但随着煤炭资源枯竭、产业体系更迭、区域竞争加剧日趋明显,曾经无节制资源开发模式已不可持续。对此,萍乡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好老工矿区的“绿色转身”之路,奋力谱写美丽中国萍乡新画卷。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大格局。萍乡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站在统筹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标准保护的政治高度,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双主任”的市、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市四套班子领导包保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工作机制,形成了严密的领导指挥调度和工作推进体系。同时市纪委、组织部门也深度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充分考量项目落地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对涉及“两高”项目实施一票否决,切实守住生态保护安全底线。
        引入社会资本“活水”,形成政企共治大合力。作为老工矿区,萍乡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面广,但由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性、政策性较强,加之老工矿区综合服务能力偏弱、创新驱动力不足,影响了市场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作用进一步发挥。近年来,萍乡加快建立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探索实施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金封闭运行”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萍乡市湘东区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建立健全多元治理生态环境的市场机制,一体推进矿山修复、土地整治、植树造林等工程。截至目前,湘东区共完成废弃矿山治理9073亩,新增耕地1720.46亩,可腾退建设规模3249亩,产生直接经济价值超过5.2亿元,实现了社会、生态、经济效益共赢。
        拓展生态产品价值,打通“两山”转化大通道。近年来,萍乡围绕“青山有价、绿水含金”的愿景,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一是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湖南株洲签订两轮《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依据流域出入境断面水量和水质监测结果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截至2023年,萍乡累计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82亿元。二是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探索以 “生态+文化旅游”“生态+乡村振兴”为路径,全面推进废弃矿山修复工作,在提升自然资源综合利用价值的同时,推动实现“两山”转化。萍乡芦溪县思古塘废弃矿区生态修复项目,通过打造3000亩脐橙基地、流转集体土地,让村民参与产业分红并带动村民就业,入选了江西省第一批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完善智慧监管体系,织密“数治+技防”大网络。智慧赋能是精准、依法、科学治污的重要支撑。近年来,萍乡在江西省率先打造系统集成的高空瞭望塔项目,推动大数据与生态环境治理深度融合,在全市3000多座通信铁塔挂载高清监控摄像,对全市重点矿山易发盗采和无组织焚烧点位实现全天候无死角监控。同时还聚焦全市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分别精准增设242个空气站、75个加密监测点位,进一步织密了监测网络。2022年至今,全市AI识别烟雾事件2.73万余例,及时处理烟雾事件1万余起,处理时效提升90%,人力减少80%。“数治+技防”大网络不断织密,实现了生态环境监管从“人防”向“技防”转变、监管范围由“局部”向“整体”覆盖,从“人工感官巡查”到“大数据智慧监管”转变。
        坚持依法从严治污,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大底线。萍乡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建立法规体系。在与株洲联合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已实施。目前,两市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推进《萍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进程。二是加大法治宣传。萍乡在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强生态环保法律和政策宣传,鼓励单位和企业聘请环保管家,就环保守法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体检,确保企业上市或项目推进在无瑕疵情况下顺利进行。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建立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部门的环境司法日常联络、环资案件执行合作等工作机制,推动环境违法案件行刑结合,严厉打击各类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近年来,萍乡依法查处生态环境涉刑案件5起,追究13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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